Page 203 - 毕节地区通志(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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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事 记


            署;国营贵州省赫章铅锌矿在妈姑区建成。
                 4月20日 毕节地区部分农村发生灾情,省人民政府拨给毕节专区急救粮、农贷粮1135万千

            克,贷款5.24亿元(旧人民币),派出3个医疗组、1个工作组赴灾区开展医疗和救灾工作。
                 5月14日 贵州省人民法院毕节分院成立,专员孟子明兼院长。

                 6月 毕节、大定、黔西、金沙、织金县开始土地改革,8月,全专区普遍开展土地改革运动。
                 9月7~9日 毕节专署召开第一届供销合作社会议,决定建立机构,发展社员。

                 10月14日 毕节专区基督教会召开“三自革新”大会,通过《基督教三自革新宣言》。
                 10月23~30日 毕节专区召开第一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毕节专区人民政府
            委员会和第一届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孟子明当选专员,李仿尧当选副专员。

                 11月13日 贵州省人民政府毕节专员公署改称贵州省毕节专区人民政府。
                 是年 朝鲜人民代表柳道正、中国人民志愿军战斗英雄刘兴文(纳雍籍)赴黔西县作报告。



                                                       1952年



                 1月3~8日 毕节专区机关及各县机关先后开始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
            运动。

                 2月28日 中国人民志愿军归国代表王非、朱涛及朝鲜人民访华代表团的柳道正等到毕节访
            问,受到毕节各界万余人的欢迎。

                 是月 毕节专区第一个农业生产互助组——毕节县海子街乡小箐沟朱学远互助组建立。
                 4月2日 毕节专区各县组织工商户开展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财产、反偷工减

            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
                 7月 贵州省毕节专区人民政府改称贵州省人民政府毕节区专员公署。
                 7月14日 中国人民志愿军二级战斗英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军功章获得者、纳雍籍

            战士刘兴文在朝鲜前线牺牲。
                 8月25日 威(宁)水(城)公路开工,次年2月竣工交付使用。公路全长78.31千米。

                 10月12日 毕节专署召开第一次政府委员与协商委员扩大会议。
                 12月19日 经中共中央西南局批准,孟子明任地委书记兼专员,王国栋任地委副书记,吕
            栋任副专员。

                 是月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全专区开始实行粮食计划供应。
                 是年 全专区土地改革运动结束,179.89万无地或少地农民分到或补得土地。1954年5月,

            各县颁发给农户土地证、房屋证。


                                                       1953年



                 1月1日 毕节专区第一个农村信用合作社在毕节县汉屯乡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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