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2 - 毕节地区通志(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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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通志
BIJIE DIQU TONGZHI
凡 例
一、本志采用通志体。上限始于毕节历史发端,下限止于2011年12月建制变更之时即
完成撤销贵州省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建立毕节市。记述范围为撤地设市之前的毕节地区所辖
行政区域。撤地建市后的大事记及领导名录和重要图片等突破2011年12月的下限,延至
2017年12月。
二、本志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
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
立场、观点、方法,记述毕节地区自然生态、人类社会的历史及其现状。
三、本志采用以志为主,兼备述、记、传、图、表、录、索等体裁。为突出反映毕节地区
的特色和亮点,一些史实采用专记形式记述。
四、本志结合社会分工,事以类聚,类发横排,对古今无承接关系的事物,原则上古今分
述,综述古往,分述今事,对古今有承接关系的事物,则古今统摄,明古详今。
五、本志采用纲目体结构,以篇章节为纲,以基本记述单元为目,目下根据实际情况设
二、三级细目。名称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一般冠以历史时期或朝代名称,中华人
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内容,除需特别注明之外,一般直接冠以事物名称。
六、专设“毕节试验区”一篇,以彰显毕节地区的特色。
七、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人物传只收录在毕节和毕节籍在外对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和重
大影响的已故人物,按生年排序。对业绩卓著的在世人物,以事系人,人随事出。人物表收录
明清进士、举人,土地革命时期的革命英烈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副厅级以上干部和高级(正
高)知识分子。
八、采用第三人称手法,对地名、机构、团体、组织以及计量单位等,以当时称谓为准,
今已改变的地名括注今名。
九、采用的纪年方式,辛亥革命前用朝代年号加注公元纪年,民国时期用民国纪年加注公
元纪年,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律用公元纪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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