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9 - 昌宁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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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事 记
2000 年
2 月 20 日,昌宁县人民政府出台《昌宁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
2 月,设立保山地区森林公安局昌宁分局。
3 月 4 日,昌宁县土地执法模范县创建工作通过省级验收。
3 月 9 ~ 12 日,政协昌宁县第五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
3 月 10 ~ 12 日,昌宁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3 月,昌宁县被国家林业局命名为“中国名特优经济林——核桃之乡”。
4 月 17 日,昌宁县人民政府颁布实施《昌宁县城市管理规定(试行)》。
5 月 12 日,昌宁县人民政府出台《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放宽在小城镇落户和“农转非”
条件。
6 月,昌宁县小湾水电站库区实物指标复查外业工作结束。
7 月 20 日,昌宁县人大常委会决定 2000 年 7 月至 2005 年 6 月,在有固定收入党政机关、人民团体、
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含非在职人员),以及个体工商户开展集资助
学活动(2005 年 5 月再次决定实施为期 5 年第二期集资助学活动)。
8 月 9 日,政协云南省委员会副主席和占钧到昌宁县,协调昌宁造纸厂收购事宜(9 月 1 日,昌宁
造纸厂终结破产还贷程序后整体出售,成立昌宁建星纸业有限公司)。
8 月 16 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汉柏到昌宁县,调研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民政工作。
8 月 20 日,昌宁县启动村级体制改革工作(12 月完成改革任务)。
9 月 30 日,昌宁县城世纪广场竣工投入使用。
10 月,昌宁县“尼诺”“云宁”牌茶叶通过云南省首批“云南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12 月,昌宁县人民政府被教育部、财政部评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先进单位”。
2000 年,昌宁县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计委、农业部、科技部、建设部、水利部、国务院
发展研究中心列为全国 85 个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县之一,是云南省唯一试点县,试点工作期为
2000 ~ 2003 年。
2001 年
1月1日,昌宁县第二幼儿园开工建设(次年1月竣工,占地面积4800平方米,建设面积2618平方米,
投资 342.50 万元)。
1 月 1 日,昌宁县珠街等 9 个乡镇率先开通农业气象监测预警系统。
1 月 9 日,昌宁县启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
1 月 12 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邱创教到昌宁县人民法院调研。
3 月 6 ~ 9 日,政协昌宁县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
3 月 7 ~ 9 日,昌宁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3 月 15 日,昌宁县水泥厂租赁承包给巍山县安厦红页机制砖厂(2004 年 4 月 1 日,承债式转让改
制为民营企业,成立映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6 月 19 ~ 21 日,昌宁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
6 月,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分别被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评为“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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