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2 - 易门执政纪要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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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中共易门县委执政纪要
综合改革。组织召开了全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大会,成立易门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
作领导小组和11个工作组、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制定印发《易门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
革实施方案(试行)》,落实综合改革配套财政补助资金(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
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政策,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
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和县乡村一体化等公共服
务经费,对改革前县医院因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的债务每年给予解决300万元)。3月启动DRGs
付费制度改革;4月启动分级诊疗制度;6月新农合与医保中心正式合并办公,完成“三保合
一”;9月启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11月在全市率先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改革工
作,制定出台《县级公立医院领导成员公开选聘任用办法(试行)》,在全县范围内发布《易
门县公开选聘县级公立医院领导成员公告》,面向社会公开选拔聘用公立医院领导成员,县医
管会已完成推荐人选上报,正在组织考察。
(2)新农合保障制度不断完善。2016年,新农合参合率97.58%(指标95%以上)。人均
筹资标准为500元(中央财政补助268元、省财政补助56元、市财政补助28元、县财政补助28
元、个人自筹120元)。新农合应筹集资金6753.51万元,全年到位基金6763.155万元。全年新
农合资金支出6408.24万元,使用率为94.75%,减免人次为335791人次,受益率为269%,门
诊实际补偿比例为57.49%,住院实际补偿比例为63.94%,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例为72.01%
(统筹区内政策范围补偿比为75.45%)。
(3)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继续巩固卫生院和卫生所100%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
按要求均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统一采购,并实行零差率销售,鼓励县级医疗机构使用基本
药物。出台《易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和资金分配方案(试
行)》,方案坚持“公平公开原则、公益性原则、综合考核原则、绩效分配原则”,不断促
进和深化全县基本药物制度贯彻落实。2016年,7个乡镇(街道)卫生院和所辖区卫生所全部
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7个乡镇(街道)卫生院和所辖区卫生所基本药品
采购1093.55万元,基本药品销售量1151.24万元,乡镇(街道)卫生院基本药品采购量617.71
万元,基本药品销售量644.36万元;村卫生所基本药品采购量475.84万元,基本药品销售量
506.88万元。三家县级医疗机构采购药品总量4172.35万元,其中,基本药品采购量1951.8万
元。县医院采购药品总量3263.98万元,其中,基本药品采购量1611.22万元,占采购药品总量
的49.36%;中医院采购药品总量763万元,其中,基本药品采购量316.33万元,占采购药品总
量的41.46%;妇幼保健院采购药品总量145.37万元,其中,基本药品采购量24.25万元,占采购
药品总量的16.68%。
(4)积极推进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为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按照省
市关于开展“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的要求,制定《易门县县乡村卫生服务一
体化实施方案(试行)》。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边试边推”的原则,通过专家坐诊、
业务技术指导、技术带教等方式,2014年以来,先后启动4家卫生院与县级医院的托管。通过
两年多的运行,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遵循“八不变及责、权、利
统一”原则及实行“十个统一”管理基础上,通过健全机构、重新设岗定责、整合科室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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