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4 - 中共清镇市委执政纪要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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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镇市委执政纪要 /2017


                      (三)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党员素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根据局机关党组年初制定的党员培训计划,结合

                  开展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际,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培训,持续提高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组织开展理论宣讲,局党组成员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宣讲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通过宣
                  讲,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动力,扎扎实实抓好当前各项工作,努力把解放思想的成
                  果、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成果转化为干部职工发展理念。二是根据要求 3月份组织单位科
                  级干部参加市直委组织部举办的科级干部培训学习培训。三是根据贵阳市民宗委的要求安排单位
                  两名和民族乡及相关单位两名同志到西安市委党校参加为期 5天的学习培训;参加上级主管部门
                  贵阳市民宗委组织的短期学习教育培训。局纪检组长对 《廉洁自律准则》 和 《纪律处分条例》
                  做了详细解读,并就今后工作提出要求,增强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积极为
                  党员履行职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供良好平台和条件。

                      (四)开展组织关系排查,核实党员身份信息
                      根据 《中共清镇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
                  的通知》文件精神,局党组组织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召开会议专门安排,以党支部为单位迅速开
                  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对支部党员逐一进行排查落实,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材料已全部落实。

                  以各支部为单位对本支部正式在册党员进行排查,核实党员身份信息,摸清党员基本情况,建立
                  健全党员花名册。经全面排查,局机关党委现有 13名党员,其中退休党员 5名,均能取得联系,
                  无失联党员。
                      (五)认真核算党费基数,确保党费足额缴纳

                      局机关党组根据 《市委组织部关于党费专项检查整改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分级负责的原
                  则,督促指导支部开展 2008-2016上半年党费缴纳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对党员应交党费、已交
                  党费、补交党费等情况逐一排查核实,并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认真按照现行工资核算,按规
                  定时间缴纳党费。在排查工作中,全单位 13名党员未出现少缴、欠缴交党费情况,2016度党费
                  收缴工作全部足额完成。

                      (六)制定问题整改台账,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全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大会精神,扎实抓好 2015年度党建工作中存
                  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局机关党组认真研究谋划,针对党建述职评议中领导点评、群众评议和自我
                  查找的 4个问题,分别是:基层党建工作投入精力不够的问题、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办法不多的问
                  题、为民服务不够的问题、学习不够深入等不足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
                  施,明确了责任人、责任科室、整改时限,实行销号台账管理,确保了各项整改问题落到实处。
                  经过一年的努力,4个问题均整改完成,党组书记通过召开专门会安排部署党建工作,督办党建
                  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党组织为民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局机关党组领导能力不断提升。

                      (七)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准确把握落实主体责任的深刻内涵和具体

                  要求,切实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全面贯彻市委上级部署,分层次理清了
                  局党组班子、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应承担的主体责任,明确了局纪检组长对党风廉政建设
                  的监督责任,并规定了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和方式,建立了权责对等的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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