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3 - 中共清镇市委执政纪要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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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选编
清镇市 2016年度各级党组织书记
及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责任
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
清党办发 〔2016〕32号
(2016年 12月 28日印发)
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要求,按照 《中共贵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 2016年度县乡党委书
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 (筑组通 〔2016〕108号)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
贵阳市委的部署要求,开展好我市 2016年度各级党组织书记及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
评议考核工作,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促进基层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现提
出具体方案如下。
一、述职对象
1市委书记;
2市委常委班子成员;
3乡 (镇、社区)党委书记、市直部门党委 (党工委、党组)书记,市管企业党委书记;
4基层党委 (党工委、党组)班子成员;
5党支部 (总支)书记。
二、述职方式和形式
1述职方式。述职分对上述职、对同级党委述职、对下述职三种方式。对上述职指市委书
记向贵阳市委述职;基层党委 (党工委、党组)书记向市委述职;基层党支部 (总支)书记向
基层党委 (党工委)述职。对同级党委述职指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向市委常委会述职;基层党委
(党工委、党组)班子成员分别向同级党委 (党工委、党组)述职。对下述职指基层党委 (党工
委、党组)书记向下一级党组织书记、党代表、党员代表述职;党支部 (总支)书记向党员大
会述职。
2述职形式。述职形式分为召开会议口头述职和书面述职。
三、具体安排
各基层党组织可以采取对上述职、对同级党委述职、对下述职相结合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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