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3 - 中共清镇市委执政纪要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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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镇市 2016年度各级党组织书记


                                 及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责任

                                        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




                                              清党办发 〔2016〕32号


                                              (2016年 12月 28日印发)





                     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要求,按照 《中共贵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 2016年度县乡党委书
                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 (筑组通 〔2016〕108号)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
                贵阳市委的部署要求,开展好我市 2016年度各级党组织书记及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

                评议考核工作,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促进基层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现提
                出具体方案如下。


                     一、述职对象
                    1市委书记;
                    2市委常委班子成员;
                    3乡 (镇、社区)党委书记、市直部门党委 (党工委、党组)书记,市管企业党委书记;
                    4基层党委 (党工委、党组)班子成员;
                    5党支部 (总支)书记。



                     二、述职方式和形式
                    1述职方式。述职分对上述职、对同级党委述职、对下述职三种方式。对上述职指市委书
                记向贵阳市委述职;基层党委 (党工委、党组)书记向市委述职;基层党支部 (总支)书记向
                基层党委 (党工委)述职。对同级党委述职指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向市委常委会述职;基层党委
                (党工委、党组)班子成员分别向同级党委 (党工委、党组)述职。对下述职指基层党委 (党工
                委、党组)书记向下一级党组织书记、党代表、党员代表述职;党支部 (总支)书记向党员大
                会述职。
                    2述职形式。述职形式分为召开会议口头述职和书面述职。



                     三、具体安排
                     各基层党组织可以采取对上述职、对同级党委述职、对下述职相结合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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