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3 - 曲靖年鉴2018
P. 313
QUJING YEARBOOK
政 治
常委会修订出台《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 【选举任免】 2017年,曲靖市人大常委 职发言、任后监督等环节,坚持党管干部
代表议案处理办法》,对四届六次人代 会严格按照换届选举的要求,做好曲靖市 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的统一,
会代表提出的138件建议(其中含有6件 出席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 确保市委推荐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市级
重点建议)和2 件议案,采取听取办理情 作和市五届人大的换届选举工作,配合组 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
况报告、通报办理进度、跟踪督办等举 织部门对省、市人大代表人选进行考察, 关工作人员120人次,依法补选1 名省人
措,督促相关部门提升办理质量,重点 保证换届选举工作依法进行。市人大常 大代表,许可对1 名市人大代表采取强制
建议办结率达100%、满意率达100%。 委会坚持把好党组会议和主任会议初审、 措施,接受7 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辞
任前法律考试、审议表决、宪法宣誓、任 职,共组织49人进行宪法宣誓。
2017年曲靖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常委会三十一
1月3日 补选朱兴友为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次会议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免去何少文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任
命凃勇为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根据市长董保同的提请,免去张寿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局局长职务;任命田琨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泽祥的提请,免
去高红丽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少年案件审判庭庭长职务,武韶岗市中级人民
法院审判员职务,何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邹伟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
庭副庭长职务,黄汐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徐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
庭副庭长职务,雷仙莲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陈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
副庭长职务,邬汉洪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职务,徐坤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
庭长职务,迟少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职务,王勇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
长职务,张云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李莉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何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邹伟昌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黄
汐滨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徐钟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副庭长,雷仙莲
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陈宁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邬汉洪为市中
常委会三十二
3月24日 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徐坤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迟少杰为市中级人民
次会议
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王勇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张云江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监督庭副庭长,李莉萍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江华的提请,
免去唐俊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张家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张国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胡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史
和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任命何跃东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方雪鹰为市人
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张志敏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鲍顺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王强为市
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江华的提请,批准张志敏辞去麒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
长职务,王强辞去沾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何跃东辞去陆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张红梅
辞去师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鲍顺林辞去罗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陈庚辞去富源县人民
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任命张红梅为麒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庚为沾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邹跃权为马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爱为陆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唐俊鸿为师宗县人民检察院检
察长,张国苍为罗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浩为富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缪应乾为会泽县人民检
察院检察长,徐正良为宣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常委会三十三 决定接受何少文、王涛二同志辞去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决定增补展宏斌
4月25日
次会议 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免去梁培生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任命梁培生
为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姚庭忠为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根据市长董
保同的提请,免去罗世雄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王松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罗世
雄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沈学龄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泽祥的提
请,免去陈俐君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苏慧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裁判庭庭长职务,
常委会三十四
5月27日 董福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陈铭军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副庭长职务,屠春明
次会议
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杨兴惠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李鸿波的市
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唐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任命刘恒为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裁判庭副庭长,陈铭军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屠春明为
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杨兴惠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李鸿波为市中级人民
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唐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常委会三十五
6月28日 确认许可市公安局对市四届人大代表夏志刚采取强制措施
次会议
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