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8 - 凤庆年鉴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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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 庆   2017
              年 鉴   FENG QING YEARBOOK


            做到超前谋划、统筹安排,定期听取纪检员工作报告,                          贫攻坚工作两不误。抽调驻村工作队员深入到雪山镇、
            并同党建工作、业务工作一起安排部署、一起检查落实;                         王家寨村驻村开展工作;完成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建
            细化责任,与干部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档立卡贫困户,干部职工的挂包贫困户由原来的 52 户
            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化监督,加强主要领导                           调整为 48 户,并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到挂包贫困户家中
            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职工之间的活动交流、                           开展入户访问工作;在“七一”建党 95 周年活动之际,
            互相提醒、沟通思想、形成共识;积极配合总队党组                           以党支部牵头,积极配合王家寨村总支开展“送温暖、
            纪检组的专项巡查,对巡查提出的问题,队班子高度                           关爱困难老党员、贫困户”慰问行动,参与王家寨村
            重视,认真对待,做到不遮掩、不塞责、直面矛盾,                           总支纳新党员的活动工作;认真做好扶贫调研,与村
            积极整改,及时排除整改内容、目标、责任领导、责                           两委一道共同完成(2016-2020年)扶贫攻坚工作规划,
            任股室、完成时限,张榜公布,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                           对道路、水利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危旧房建设改造、
            监督;加强教育管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                         农村五网、特色产业等发展作出详细的规划,明确建
            坚持正面教育为主,以杨善洲、高德荣、牛玉儒等先                           设项目、投资预算,牵头扶持部门等,为 2017 年脱贫
            进事迹为教材,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目标意识、看齐                           出列奠定基础。先后帮助解决工作经费 25 000 元;与
            意识。以周永康、徐才厚、白恩培等重大典型腐败案                           村两委共建文明宣传栏 2 个;帮助协调解决 4 套办公
            件为警示,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纪律观念、底线观念。                          桌和村活动室有关器材等。
            对干部职工的管理从平时到重要节点、从八小时内到
            八小时外延伸。                                           【领导名录】
                                                              队   长:曾丽娟(女)
            【脱贫攻坚】 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                           副 队 长:罗 强(彝族)
            要求,结合部门实际,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                          纪检监察员:胡绍忠(彝族)
            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做到部门工作和脱                                           (审签:曾丽娟;撰稿 :胡绍忠)


                                          凤庆县 2016 年城镇常住居民收支情况
                                                                                                单位:元 / 人
                                指标名称                            1-12 月          去年同期            增减 %
                      一、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3 427          21 414           9.4
                        1. 工资性收入                                 17 039          15 549           9.6
                        2. 经营净收入                                 2 002           1 847            8.4
                        3. 财产净收入                                 1 583           1 448            9.3
                        4. 转移净收入                                 2 803           2 569            9.1
                      二、支出
                      生活消费支出:                                    17 176          15 816           8.6
                      其中:1. 食品烟酒                                 5 683           5 204            9.2
                         2. 衣着                                   1 402           1 294            8.4
                           3. 居住                                 2 443           2 259            8.2
                           4. 生活用品及服务                            1 761           1 627            8.2
                           5. 交通通信                               2 568           2 377            8.0
                           6. 教育文化娱乐                             1 989           1 835            8.4
                           7. 医疗保健                                867             794             9.2
                           8. 其他用品和服务                             463             426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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