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3 - 罗平执政纪要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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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党委)工作

想教育和法律政策的宣传解释说明疏导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切身利
益。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24件,接待来访71人次,办结并回报了省市人大转办的所有信访
案件,较好地发挥了人大信访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

      (四)加强工作评议监督,推进工作作风转变
      依照监督法和组织进行工作评议办法,在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43名
人大代表对县工信局、食药局、气象局的工作进行了评议,提出评议意见12条,督促被评议单位
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着力抓好整改落实,达到了总结成绩、找准问题、推动工作开展的目的。

 二、严格程序、依法办事,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的要求,认真贯彻县委决策部署
      坚持围绕中心抓大事,突出重点求实效,对全县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特
别是事关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认真审议县政府提请的议
案,及时作出决议决定,较好地把县委的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愿和
自觉行动。一年来,听取和审议了2014年财政决算报告和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报告,审查批准
了2014年地方财政决算和2015年预算调整方案。为推动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加快江召公路罗平
段改造建设步伐,作出了《关于批准地方政府新增债劵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为做好石漠化
片区罗平区域异地扶贫搬迁安置以及配套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作出了《关于石漠化片区罗平
区域异地扶贫搬迁项目(一期)工程委托代建购买服务合同协议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决议》;
为加快职业教育发展,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作出了《关于批准罗平县职业学校向曲靖市商业
银行罗平支行申请贷款的决议》;为提高政府防范债务风险能力,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
险,规范地方债务预算管理,弥补地方财力不足,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作出了《关于批准2015
年全县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二)围绕“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的要
求,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健全并完善任前法律考试、拟任命人员情况介绍和
任后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任职表态发言等制度,确保“一府两院”提请任命的人选经过
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加强
对任命人员的监督,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工作检查、评议、报告年度工作等形
式,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切实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履好
职。一年来,共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8人,其中任命20人,接受辞职、免职8人;依
照代表法和选举法的规定,因工作岗位变动和个人原因接受5名县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1名
代表辞去市人大代表职务,确认3名县人大代表资格终止,依法补选1名市人大代表。

               三、创新载体、强化服务,代表工作迈出新步伐

      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做好常委会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地位,不断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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