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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工作纪要

                  第十一章 表彰先进

 第一节 中共宣威市(县)委、政协宣威市(县)委员会
                           表彰的集体和个人

    一、政协宣威县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表彰

      1991 年 3 月,政协宣威县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决定,授予榕城镇政协工作组等
3 个组为政协工作先进集体,授予罗瑞芝等 48 名委员为先进政协委员。

      (一)政协工作先进集体(3 个)
      榕城镇政协工作组 海岱乡政协工作组 民族宗教工作组

      (二)先进政协委员(48 名)
      罗瑞芝 江洪涛 彭登记 何邦祥 马振中 卢宗贵 宁显泽 李祥瑞 吴仕荣 李绅位
      杨家贵 包崇良 张绍祥 周其云 宁少逸 童维珊 符于万 刘廷喜 何建文 刘 敏
      周钧平 夏菊花 周蓉珍 李继佐 唐铁峰 田所常 黄兆启 晏廷鹤 吴光泽 柴兴家
      毕正华 黄多胜 孔德稳 缪光祝 丁立能 陈毓本 胡德报 高永庆 吕文献 张文光
      饶庆光 方朝荣 张选荣 陈会珍 陈良灿 黄训禹 朱家彪 缪伟和

    二、政协宣威县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彰

      1992 年 3 月 20 日至 24 日,政协宣威县召开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对三届二次全会会议
期间的先进政协工作组和优秀政协委员进行表彰,授予榕城政协工作组等 9 个工作组和文史资料委员
会为“先进集体”,授予缪多菊等 60 位委员为“优秀政协委员”;对三届二次会议以来的委员提案承
办先进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等 7 个单位进行表彰。

      (一)先进政协工作集体(10 个)
      榕城镇政协工作组、板桥镇政协工作组、羊场镇政协工作组、海岱乡政协工作组、宝山乡政协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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